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白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推动反馈问题有效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组织业务学习,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办案能力,努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指示精神。二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指示精神,发挥领导干部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履职示范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本地区有重大影响案件。三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精神,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积极探索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
2. 积极履行职能责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全面深化生态检察品牌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保障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的意见》,助力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二是着力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制定《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引导白山地区基层检察院争优创先。三是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开展刑事检察岗位练兵,提升办案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对重大敏感案件,采取上下一体化办案模式,严把案件质量关。四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把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难点和分歧问题。五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坚持一案一指导,一案一把关,引导抗后补证,做实抗诉工作。强化与审判机关的监督配合,统一执法尺度。六是加强检警协作。建立“值班制+轮班制”的值班模式,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重大刑事政策落实、重大专项工作推进中的协同作用。七是加强驻所检察室日常工作台账管理。充分发挥驻所检察室监督作用。八是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九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针对救助申请人实际困难和具体需求,综合运用经济救助与心理疏导、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等多种手段,积极引入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救助方式,实现个性化、差异化的救助帮扶。十是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与公益诉讼、刑事检察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综合履职。十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在办理案件时,着力发现社会治理问题线索,充分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十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公诉人讯问、庭审释法说明能力,充分释法说理,实现案结事了。
3.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完善了《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汇报流程及要求》等工作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层层压实稿件审批责任,严格履行各平台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一稿一审一填报制度。三是切实强化理论学习意识。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等形式开展学习,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干警学习情况调度提醒。四是压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并落实《白山市检察机关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提升检察人员保密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解读,安排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着力强化管党治检意识,积极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和底线红线意识。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组织各部门紧密结合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一体推进“不能腐”制度建设。
2. 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进一步明晰职责,开展专题讲座,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建立完善市检察院科级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3.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清单,定岗定责,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加强财务监管力度。修改完善《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手册》,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 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依托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形式,持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工作。
2.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选任工作。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设置公务员岗位招录条件,全市检察机关招录公务员17人。二是积极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不断优化检察官队伍年龄结构。通过业务培训、多岗锻炼、抽调参与专项工作等多种方式,做好年轻干部储备培养工作。三是充分释放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红利,合理运用职级职数,大大提高职级使用率。四是规范干部选任工作,进一步捋顺检察改革后行政职务与公务员职级和检察官等级的对应关系。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五是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把推荐得票情况与干部一贯表现等方面相结合,综合考虑确定考察人选,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3. 不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所在党支部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规范党内表彰程序,对相关表彰项目、依据、范围、名额、条件、奖励标准等情况报请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门备案,严格履行推荐、考察、审核、公示、决定等程序。
(四)紧盯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组织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制度规定,提升干警思想认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检察工作领域开展调研,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围绕重点工作、重要环节,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着力推动工作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相结合,以过硬的整改成果推进全市检察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3396323;邮政信箱:白山市浑江区北安大街2896号白山市人民检察院;邮编:134300;电子邮箱:bssjcyxcz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