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抚松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年1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了《中共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党组书记带头履行职责,以讲政治的态度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
二、推动反馈问题有效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查研究、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制定“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指定专人负责每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内容。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用力。一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研究制定《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方案》,将党史学习教育内容列入党员每月学习计划。二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内部沟通以及与法院的沟通研商。加强法律监督,对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保护“黑土地”。三是研究制定《抚松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办理信访申诉案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四是对照《抚松县法治建设指标分工方案》,向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推进法治抚松建设。
3.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规范执行认罪认罚制度。对办理的每件认罪认罚案件全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在出具的每份认罪认罚具结书上明确填写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案件适用的程序。二是推动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扩大公开听证覆盖面,强化听证力度,充分发挥听证制度在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作用和效果。三是提高检察建议质效。积极督促、综合施策,帮助、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推进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地方绩效考核范围。四是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刑事案件。在受理案件3日内向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告知权利义务。对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前,先对嫌疑人进行讯问。五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六是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和检务公开制度。按照规定进行收押,做好出所检查记录,建立在押人员检察台账。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在押人员开展谈话,保障“两网一线”畅通。七是严肃“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八是开放校验管家权限,指派专人专员校验案卡信息填录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复核,确保案卡填录准确。由承办人跟进未办结案件,及时归档。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制定了《抚松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了个性任务清单。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三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全面排查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对平台构架进行了优化,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5.履行党管保密工作责任。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严格进行派生涉密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巡察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并制定《抚松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和重要岗位人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全面排查检察工作廉政风险点,制定《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并按照排查清单定期进行排查。四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院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加强对院党风廉政建设、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
3.加强财务规范管理。集中学习了院财务内部管理规定,针对财务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规定。明确财务报销审核流程,严格审核财务凭证,规范财务资金使用、费用报销。
4.抓实抓紧学风文风建设。一是研究制定《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每周四党员学习日制度要求。二是学好用好“四下基层”的宝贵经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下发《抚松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2.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一是建立抚松县人民检察院职务职级晋升储备库,动态掌握全院干部职务职级晋升情况。二是认真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等相关规定。三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考察程序。四是建立抚松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岗位人员任职台账,严格执行《抚松县干部轮岗交流办法》。五是由党组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不断增强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六是组织学习《公务员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全院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审核把关。
3.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暂行规定》。三是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确保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十足。
(四)紧盯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跟进调度上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建立整改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强化“四个意识”,加强思想认识。强化问题导向,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统筹结合,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9-6230601;邮政信箱: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抚松县人民检察院;邮编:134504;电子邮箱:fsxj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