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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5-07-17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在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同时,通过省委巡视组移交、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集中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1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抚松县地税局松江河分局原局长魏振禄、原副局长李文健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魏振禄、李文健在担任分局局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减免企业“两金”共计107余万元。魏振禄收受钱款、购物卡共计68,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文健收受钱款、购物卡共计48,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抚松县抚松镇鸡冠砬子村原文书吴友昌骗取国家补偿款问题。2014年,吴友昌在担任鸡冠砬子村文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骗取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49,744.86元。吴友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3.靖宇县那尔轰镇沿江村原主任吕金贵套取国家补贴和贪污受贿问题。吕金贵在担任沿江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骗取泥草房改造资金12,000元,贪污转移支付资金10,680元,收受他人钱款1,500元,核销虚假支出票据27,110元。吕金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靖宇县农牧局原副局长战国林套取牧业贷款贴息资金问题。2007年至2008年,战国林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下属编造虚假农村牧业贷款养殖户信息,套取牧业贷款贴息资金196,868元,私吞赃款11,400元。战国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被判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

  5.临江市花山镇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春秋私设“小金库”问题。张春秋利用监管农村“三资”职务之便,分两次向花山镇青沟子村索要40,000元,设立“小金库”,用于支付2012年至2014年招待费、培训费共计39,270元,支付应由个人承担差旅费983元。张春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临江市花山镇青沟子村原报账员卢宪友套取粮食直补款问题。2011年至2014年,卢宪友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农民耕地23.2亩,非法套取粮食直补款12,092.80元,其中用于个人支出8,060.80元。卢宪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浑江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汪守文违规操办子女婚宴问题。2014年12月,汪守文在未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情况下,在帝豪酒店举办子女婚宴,共摆放35桌酒席,邀请单位下属医护人员参加婚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汪守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浑江区红土崖镇簸箕掌子村主任王德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7年至2009年,王德华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移民专项资金39,515元用于村务支出;参与商定套取国家“普九”债务专项资金44,800元;设立“小金库”,支付村委会招待费、修路工时费共计5,500元。王德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江源区正岔街道城华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王金瑞职务侵占犯罪问题。王金瑞在担任城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报账员韩茂华非法变更机动地20亩,获取土地承包经营权据为己有。2011年,王金瑞非法获得土地征占、人口安置补偿款100万元,构成职务侵占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韩茂华非法获得土地征占、人口安置补偿款85.3万元,构成职务侵占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0.江源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产权处处长王建平违规收费问题。2013年,江源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产权处违规超收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11,700元,违规收取复印费、房屋买卖合同款37,400元。王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长白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夏伟国违规收取体检费和私设“小金库”问题。2008年至2013年,夏伟国以单位赞助费名义收取县医院机动车驾驶员体检费185,000元。其中,单位列支135,000元,帐外资金50,000元用于支付招待费。夏伟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长白县市政管理所原所长赵学军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赵学军在担任长白县市政管理所所长期间,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定,于2010年至2014年,擅自将总造价402,895元的东大沟排水管道工程、人行道回填工程等7处营业性工程,承包给本人亲属施工,群众反映强烈。赵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深恶痛绝,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全市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遵规守纪、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加大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中共白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白纪轩